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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年总评暨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6:54:00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本科应届毕业生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根据《50net永乐高本科毕业生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试行)》(本字〔2021〕3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年总评暨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评

1.依据《50net永乐高学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细则》《50net永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21届毕业生第四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办法由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年总评工作,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填写《学年鉴定表》(附件1),并做好存档工作。同时准确统计个人加分信息,开展班级民主评议、测评,确定学生综合排名,作为评定毕业生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基础。

二、毕业生奖学金

(一)参评基本条件

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四次综合测评成绩开展评选,参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2021届全日制计划内本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正考成绩均及格。

3.参与评选时,在校期间所受纪律处分均已解除。

4.在校期间《诚信档案》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业。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设置奖项及金额

1.毕业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及比例

特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获奖学生比例为1%

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获奖学生比例为4%

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获奖学生比例为10%

三等奖学金:每人600元,获奖学生比例为15%

2.毕业生奖学金获奖条件

在满足毕业生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特等奖学金:本年度测评成绩排名前1%,且前三学年二次(含)以上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优秀”。

一等奖学金:本年度测评成绩排名前5%,且前三学年二次(含)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本年度测评成绩排名前15%,且前三学年二次(含)以上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本年度测评成绩排名前30%,且前三学年二次(含)以上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可根据前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授予的荣誉称号,判定原始校内奖学金等级。

2.若特等奖学金拟获得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未达到“优秀”,自动降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学生毕业离校前若出现违纪、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符合要求等其他情况,则取消毕业生奖学金获奖资格。

4.毕业生奖学金一经评定,任何降档、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三、荣誉称号名额分配及具体条件

(一)名额分配

1.校级荣誉称号

校级优秀毕业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称号根据毕业生奖学金相应等级授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工作获奖情况授予,名额不限制。

2.省级荣誉称号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学校2021届省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49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为7人。

各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标兵、校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获得者中择优推选。2021届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须按照分配指标等额报送。

(二)校级荣誉称号评定条件

1.优秀毕业生标兵:毕业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2.校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期间二次(含)以上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年总评中评定)。

4.“毕业生之星”评选工作在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进行,由50net永乐高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5.“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扎根基层,献身国防”先进个人、“军工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由50net永乐高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三)省级荣誉称号评定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

在拟获得2021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标兵、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良好等级及以上。

(4)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应具备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1)、(2)、(3)、(4)、(5)、(6)条。各学院在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获得者中推荐1人。学院推荐至50net永乐高后,50net永乐高将组织开展校级评审,最终确定7名推荐人选上报至陕西省教育厅。

四、评审程序

各学院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各项总评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总评工作过程管理,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组织评审。

1.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各班级成立辅导员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以对全体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每个申请学生认真评议。

2.学院评选。各学院评审工作组对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校级毕业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结果需及时在学院内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注:只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年级、专业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删除公示信息,公示期间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学校审核。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学校组织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复核、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厅。校级毕业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因陕西省教育厅报送时间要求,各学院需于4月12日上午10点前完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提交至50net永乐高资助科,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16室:

(1)《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5,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手工填写)及签盖后的PDF扫描件;

(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附件6)word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填表顺序与审批表保持一致;

(3)优秀毕业生或学生干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不少于1500字,并附成绩单、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各学院需于4月21日前完成学年总评暨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系统向50net永乐高资助科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

(1)《学院学年总评暨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附件7)。

(2)本科生学年总评暨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8)、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9)。

(3)本科毕业生获荣誉称号学生名单(附件10)。

联 系 人: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50net永乐高

2021年4月2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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