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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00来源: 点击:

                                                    教字〔2013〕74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下发<50net永乐高2013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字〔2013〕46号)精神,2013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共选拔298名学生。经学生自愿报名、笔试、面试、预录取名单公示等环节,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符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录取学生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和学习指导,学校要求各学院单独编班,单独管理。各学院为卓越班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每10名学生配备1名学习导师。
      1.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2.学习导师一般应由青年教师担任,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指导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学习导师和学生每周至少见面交流1次,通过其他方式沟通交流1~2次,学习导师要认真填写《学习导师工作手册》,于每学期末交到学院办公室。
      二、试点班学生的学费按被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对于原录取专业学费低于录取专业的学生,应补交相应的差额学费(具体补交学费数额见附件)。若原录取专业学费高于现录取专业的学生,学校将给学生返还其差额学费(具体返还学费数额见附件中“补缴学费”中的负数值)。
      三、国防生“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不改变原录取专业,毕业时仍按入学时的专业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附件:2013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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