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为了选拔一批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习,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50net永乐高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50net永乐高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校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选拔 细则
附件
50net永乐高2011级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1.按照电子信息大类——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招生,前3学年不分专业,学生在第6学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设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网络工程3个专业方向。
2.2011年学校计划选拔120名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习。
二、报名资格
1.2011年入学的各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均具有报名参加选拔考试的资格。
2.2011年录取的保送生自愿报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1年8月21日前,学生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志愿。
2.符合教改班报名资格的学生(见公布名单),可同时填报教改班志愿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志愿,也可填写其中的一个志愿。
3.报名的学生须在2011年8月22日前,将填报后的报名表交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各院将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含序号、考生号、姓名、性别、生源地等信息)于8月23日报教务处。
四、录取程序及规则
1.报名结束后,教务处统一组织选拔笔试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8月26日下午14:00~15:30 数学
15:40~17:40 英语
2.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于9月1日按1:2的比例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
3.面试办法及有关事宜安排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学校成立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面试的领导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领导小组在面试前确定面试专家人选,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个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
(3)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采用背靠背的方式打分,其平均得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获奖加分规则
凡参加下列竞赛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获得相应的加分。获省级一等奖加5分/项,获省级二等奖者加3分/项,获省级三等奖加2分/项;获得多项奖项者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获得省级二、三等奖的学生。(其中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赛区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5.学校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加分后的总分排定名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获奖直接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6.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录取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学校领导小组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
五、学费标准
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学生1~3学年的学费按照每学年6000元/生收取。
2.第4学年,按学生选定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六、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